關于開展2013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邵陽市建工局,永州市房產局,省質安監總站:
當前,正值“中秋”、“國慶”臨近,為進一步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國家、省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切實抓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工作,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實現省安委提出的“四個確保”目標,根據全年建管工作安排,我廳定于2013年9月下旬至10月開展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督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整改落實情況。各市州二季度質量安全督查中存在重大隱患的項目和工作中突出問題(見附件1)的整改落實情況。
(二)監管底數情況
1.各地在建項目和重要設備動態臺賬建立與監管情況。
2.巡查責任落實情況。各地項目巡查制度是否落實,特別是市政工程、私人規模建房和縣市區園區等監管“盲區”、“特區”工程項目是否通過巡查納入動態監管臺賬。
3.“打非治違”工作落實情況。本地區監管“盲區”、“特區”情況,各地局(委)領導帶隊檢查督導情況和排查情況,對非法違法項目的督促整改和分類處理情況。
4.建筑市場執法和質量安全監督聯動監管情況,非法違法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介入監督情況,是否仍然存在質量安全未受監的非法違法在建項目。
(三)企業自律情況
1.政策引導情況。招投標綜合評估法執行情況,監理招投標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險推行情況。
2.安全質量標準化情況。及時開展在建項目階段性動態評定工作情況,示范工地(工程)創建情況,本地區房屋市政二、三級總承包企業申請、通過市州級安全認證及未申請督辦情況。
3.施工企業自律情況。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專職安全員日常巡查和督促消除安全隱患履職記錄情況,專項方案編制審批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檢查驗收情況,企業對項目檢查、督促整改和復查管理的管控情況。
4.監理企業自律情況。外省監理單位在湘監理履責情況,辦理入湘登記情況;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人證相符和重復壓證情況;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原材料、構(配)件和鋼管、扣件、主要設備進場監理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檢查驗收的監理情況,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與監控的監理情況。
(四)監督規范情況
1.一線監督人員規范監督情況。一線監督人員按監督規范化“四個方面”要求開展監督工作情況,重點是對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保證質量安全的基礎條件、監督記錄信息真實情況,商品砼、起重機械、支模架、腳手架以及監理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在日常監督的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的監督檢查情況和隱患整改的跟蹤落實情況。
2.監督考核情況。各市州及縣市區監督機構比對施工現場開展月度、季度監督績效考核工作情況,結合季度督查和日常監督中的典型項目、突出問題對監督人員現場培訓講評工作開展情況。
3.層級監督情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下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季度督查和考核情況;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管力量與在建項目匹配情況,對監管力量不足的市本級及縣市區采取的對策措施情況。
4.聯動執法工作情況。本地區利用監管信息平臺查處人員重復壓證情況,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督促整改落實情況,質量、安全和市場聯動監管及執法情況。
(五)現場質量安全受控情況
1.工程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著重查處施工現場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施工現場使用未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圖紙,不按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規范標準施工,結構出現重大變更未經審查擅自施工;基樁、鋼結構構件等重要分項工程不按規范規定檢測和驗收繼續施工;不按規定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見證取樣檢測,或經檢測不合格且未按規定及時處理繼續施工等行為。
2.安全生產情況。重點檢查深基坑、腳手架、支模架、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設備、臨邊洞口防護和現場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著重查處起重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擅自使用;超過一定規模支模架、腳手架未通過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專家論證擅自施工;施工現場采用劣質鋼管扣件,搭設的支模架、腳手架與方案嚴重不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隱患重復存在拒不整改等行為。
(六)其他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1.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要求,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
2.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3.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4.本地區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情況。
二、督查安排
(一)督查準備。請各市州結合省廳督查內容,立即組織市本級和所轄縣市區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做好受檢準備工作。根據督查內容和自查情況準備書面匯報材料,按照《2013年第三季質量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調查表》(見附件2)內容逐項填寫,整理好相應的文件、通知、通報和工作臺帳備查。有關書面匯報材料、調查表和三季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自評表請于9月30日前報送到省廳建管處(匯報材料主要內容提綱見附件3)。
(二)監督規范化考核評分。省廳建管處和監察室在信息平臺和各地上報的項目臺帳中隨機抽取每個市10個在建工程項目(其中縣市項目不少于2個),省質安監總站檢查各地監督記錄本并進行監督規范化考核初步評分。根據考核初評意見和建議,督查組對監督記錄明顯失真的項目比對施工現場核查,并對監督記錄失真失實現象嚴重的市州,退回其所有監督記錄本,由市州比對施工現場考核評分后重新上報。
(三)實地督查。根據市州自查和監督規范化考核情況,對部分市州進行實地督查。
1.聽取匯報。督查組聽取受檢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工作情況匯報。
2.查閱資料。根據督查內容,督查組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檢查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工作臺帳,了解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檢查一線監督人員對工程項目的監督情況(查閱監督記錄本,了解一線監督人員日常監督、記錄不良行為及其它監督執法情況)。
3.抽查項目。采用網上平臺抽取、巡查發現以及對監督記錄本比對抽查等方式確定3-4個在建工程項目。其中所轄縣市中不少于1個項目、園區項目不少于1個,并從10個監督規范化考核的項目中抽查不少于2個進行比對檢查,根據比對檢查情況修正市州監督規范化考核得分。
4.反饋意見。檢查完畢,督查組向受檢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反饋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和督查意見。
(四)督查通報。根據各市州受檢準備情況和實地督查情況,下發全省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督查工作情況通報。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包括縣市區)在建項目及設備臺賬(電子版)請于9月20日前報送省廳建管處,9月30日前做好對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及相關受檢準備工作。
2.省質安監總站于9月30日前完成全省2013年第三季度監督規范化考核初步評分。
具體督查行程和人員另行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八日